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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我市对种粮农民有哪些直接补贴项目?
答:2008年我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有: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油菜良种推广补贴(已兑现)。
2、各种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是每种植一亩油菜补贴农户10元;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是每种植一亩水稻补贴农户15元;农资综合补贴的的标准各地约有不同,请与当地财政、农业部门联系。
3、种粮直补是按种粮面积补还是有土地面积就补?
答:今年的补贴政策是谁种粮谁享受补贴,有土地不种植粮食是不能享受补贴的。
4、农户领取补贴资金要经过那些程序?
答:农户领取补贴资金要经过村、镇两极张榜公示,区县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由金融代理机构将补贴资金转到享受补贴农户的卡(存折)上。
5、公示应公示哪些内容?
公示是为了确保公正和接受群众监督,应在村委会或村集中活动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姓名、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和补贴金额等。
6、种粮补贴资金最迟在什么时候可以兑付给农户?
答:市里面要求各地最迟应当保证在2008年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种粮农户。
7、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可不可以用来作公益事业用?
答: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不可以用来作公益事业用,应全部补贴到农民手中。
8、种粮补贴资金被村、社负责人带领了不给农户怎么办?
答:请与当地财政主管部门联系,同时要注意领取到自己的卡(折)并保管好。
9、有人冒领直补资金(领取金额远远大于种植面积)向谁反映?
答:可以向当地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反映。
10、遇到有违背种粮补贴政策的事情应向谁反映或投诉?
答: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财政主管部门都设有举报电话,遇到有违背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事情可以通过当地举报电话进行反映或投诉。也可向重庆市农业局或财政局反映。
11、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国家哪些扶持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四种扶持方式。
(1)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项目指南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担项目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3)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4)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享受国家现有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12、种养殖户参加农业保险可以得到国家哪些支持?
国家鼓励种养殖户购买农业保险,对有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有重要意义的少数几种农畜产品如水稻、生猪等保险实行保费补贴。
(1)生猪、奶牛和柑橘保险
我市目前在渝北、合川、黔江、忠县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保险品种为生猪、奶牛、柑橘(包括柠檬、柚子)3
类;保险试点区域为:在渝北区开展生猪和奶牛保险,在合川区开展生猪、奶牛和柑橘保险,在黔江区开展生猪保险,在忠县开展生猪和柑橘保险,在天友乳业公司开展奶牛保险;试点区县种养殖户参加农业保险可享受国家保费补贴,投保人只承担保费的30%,市和区县财政补助70%。天友乳业公司集体参保的,由市财政补助
70%,公司帮奶牛养殖户交纳保费 15%,养殖户承担15%。奶源交天友乳业公司的养殖户,在试点区县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贴。
(2)能繁母猪保险
我市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参加能繁母猪保险可以享受国家财政保费补贴,养殖户(场)只需承担8元/头(约为保费的20%),其余由中央和市、县级财政承担。
13、蔬菜基地建设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蔬菜产业没有相应的直补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全市计划用3—5年建成供应主城的蔬菜基地90万亩,其中:潼南40万亩、武隆30万亩、铜梁10万亩、壁山10万亩)。总体上复种面积要达到200万亩。新建蔬菜基地标准达到公路至基地、菜园有便道、沟渠相通、能排能灌、土地整治规范,产量及环境达到无公害要求,这四个县范围内的业主如果要发展蔬菜基地,在征得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情况下可申报市级有关部门的蔬菜基地项目资金。
14、什么是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从2006年起,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旨在为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培养造就一大批觉悟高、懂科技、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加快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智力支持的一项农民科技培训系统工程。“十一五”期间规划在全国20万个村实施该项工程。
15、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总体思路和机制?
思路: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
管理机制:采取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
16、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训的主要对象?
在培训示范村筛选40名自愿参加培训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
17、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主要培训内容和方式?
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面对面、手把手、零距离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培训。原则上年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集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
18、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补助金?
中央财政设立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补贴经费,专款专用。为提高使用效率,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6]349号)。培训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包括授课人员的讲课费、误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培训机构用于与培训直接相关的教学耗材、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方面的支出。
2008年补助资金由去年每村1万元增加到1.5万元。按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计划任务,我市在16个区县800个村,培训新型农民32000人,补助资金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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