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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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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审批内容:是否具备经营兽药生物制品的资格
设置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事条件: 1、申请表,含区县(自治县、市)验收意见
2、GSP验收证明
办理程序: 1、收受材料。局公开办事窗口对申请人报送的《重庆市<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的材料齐全),将材料递交局兽医处,由其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2、项目审查。局兽医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局兽医处提出审查意见,市农业局作出许可决定后办理批件。
4、窗口送达批件。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渝价〔2001〕184号文件
收费标准:5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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