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50/T46—2001
无公害蔬菜豆类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蔬菜豆类产地环境条件、栽培技术、肥料施用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无公害蔬菜豆类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采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 50/T39—2001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DB 50/T40—2001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范总则
3 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按DB 50/T39—2001的规定执行。
4 栽培技术
4.1
品种选择
选抗逆性强,高产优质的品种,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蔓生种或矮生种。
4.2 种子消毒
用温汤浸种或用种子重量的0.5%的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拌种预防枯萎病。
4.3 栽培场地的清理和消毒
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4.4适时播种
用直播或育苗移栽,育苗苗龄不超过20天,带护根土定植。
4.5培育壮苗
菜豆壮苗标准:苗龄15-20天,植株高5cm-8cm,有1-2片真叶时即可定植。其他豆类可参照菜豆。
4.6定植
菜豆1-2片真叶时定植,大龄苗用护根措施。荷兰豆(软荚豌豆)4-6叶时定植。
4.7 成株期管理
4.7.1 蔓生品种露地栽培及时引蔓上架;棚室栽培用吊蔓。
4.7.2 现蕾开花前及时摘掉第一花序以下侧枝和病、黄、残叶片。
4.8 采收
采收时不能损伤茎蔓及花序上的花蕾,更不可连花序一起摘下。
菜豆:开花后15天左右,果荚充分长大、嫩绿、饱满,籽粒未充分显露,无露水时采收。采大留小。
荷兰豆:开花后10天,豆荚充分长大,籽粒还没有饱满时采摘嫩荚,若采收豆粒,则应在开花后30天-40天,荚皮变黄、豆粒变硬时于清晨采收。
毛豆:籽粒充实而荚变黄前采收或整株收割。
5施肥技术
5.1基肥
豆类总需肥量每667m2施化学纯氮2.0kg、磷4.0kg、钾4.0kg。施肥总量的60%作基肥。或每亩施腐熟堆肥1500kg-2500kg,磷肥20kg-30kg,钾肥25kg-30kg作基肥。基肥撒施后再浅耕,耙平后做畦。
5.2追肥
施肥总量的40%做追肥。一般每半月左右追一次肥。或每667m2施钾肥和磷肥各2.5kg,也可用0.3%的磷酸二氢钾或0.3%-0.4%尿素液叶面喷施。
6病虫害防治技术
豆类常见病虫害主要有:豇豆锈病、豇豆煤霉病、菜豆枯萎病、豆荚野螟、朱砂叶螨、(红蜘蛛)、豆蚜、美洲斑潜蝇,防治原则及农药使用要求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6.1物理防治
利用黄板诱杀蚜虫和美洲斑潜蝇,铺挂银灰膜条可以驱避蚜虫。
6.2生物防治
防治美洲斑潜蝇、红蜘蛛和豆荚野螟可选用集琦虫螨克、强敌312、虫除尽、蔬丹等药剂,其施用量和施药方法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6.3化学防治
安全合理使用化学农药,注意轮换用药,合理混用。
6.3.1
防治锈病可选用粉锈宁、新万生、保泰生、好力克等药剂,其施用量和施药方法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6.3.2 防治豇豆煤霉病多菌灵、可杀得、扑菌清等药剂,其施用量和施药方法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6.3.3 防治菜豆枯萎病可选用广枯灵、立枯净、施保功、消菌灵等药剂,其施用量和施药方法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6.3.4 防治豆荚野螟应在盛花期或2龄幼虫盛发期时喷第一次药,每隔7天喷一次,连喷2次-3次。注意一般在清晨花开放时喷药,喷药的重点部位在花蕾、花朵和嫩荚,落在地上的花、荚也要喷药。药剂可选用除虫净、赛丹、辛硫磷、敌敌畏、敌百虫、农胜等,其施用量和施药方法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6.3.5 防治豆蚜可选用吡虫啉、功夫、溴氰菊酯、艾美乐、快杀敌、功夫等药剂,其施用量和施药方法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6.3.6 防治红蜘蛛可选用果满红、螨必治、强龙、加德士敌死虫等药剂,其施用量和施药方法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6.3.7 防治美洲斑潜蝇掌握在幼虫2龄前,药剂可选用北农及克、毒死蜱、除虫净、净叶宝Ⅲ号等,其施用量和施药方法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
7 蔬菜采收上市必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按DB
50/T40—2001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