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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宗旨: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农业行政监督处罚保障。
主要职能: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承担农业行政管理中执行性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查处重大跨区域的农业案件;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督察等工作。
具体职责:(一)依法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检查权,受理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承担上述领域的执法检查和重大跨区域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工作;
(二)受托承担本系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三)受托承担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考核及其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四)授权具体承担农资打假和农药管理及执法工作;
(五)具体组织实施由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
(六)授权安排和实施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督抽查计划;
(七)授权实施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执法检查;
(八)承办市农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单位概况: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经市编办批准,于2004年底正式成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核定编制20人,领导职数3名,内设五个科室。
队 长:韩以政
书 记、副队长:罗其荣
副队长:冉景海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综合科 电话:891335188
1、负责总队日常政务处理、综合事项的协调工作,督促各科对领导交办工作的执行情况;
2、负责总队综合性文件起草、公文审核、处理和农业综合执法调研工作;
3、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农业执法网站管理、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5、负责综合性会议、会务和公务接待工作;
6、负责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及相关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工作;
8、负责行政、财务档案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制科 电话:89133503
1、负责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工作;
2、负责总队业务学习和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业务培训工作;
3、参与农业立法调研、论证的相关工作;
4、负责总队文件的规范性审查;
5、负责农业违法案件的预审工作;
6、参与农业综合执法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有关工作;
7、负责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总队执法文书、证件及案件档案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法一科 电话:89133517
1、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3、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检打联动工作;
4、负责对区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5、受理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法二科 电话:89133508
1、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3、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检打联动工作;
4、负责对区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5、受理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法三科 电话:89133522
1、负责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3、负责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检打联动工作;
4、负责对区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5、受理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办 电话:89133506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负责组织开展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主题活动;
2、负责支部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安排;
3、负责支部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党建工作材料的起草和审核工作,收集整理党支部档案资料;
4、负责党员的组织管理、组织关系接转、新党员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党费收缴工作;
5、负责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6、负责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7、督促、检查各党小组、党员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情况;
8、负责支部印鉴的保管、使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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