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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接转“12316”电话投诉,石船镇某农户今年3月向当地的种子零售商购买1.5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已出现田间水稻抽穗不齐等不良现象,要求渝北区执法大队调查处理。 7月23日,区农委指派执法人员和种子专家与石船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农技员以及种子批发商一道,对该农户的水稻田间长势进行现场检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由种子专家、农技员以及种子批发商三方对该农户的田间水稻抽穗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样调查,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结果表明水稻杂株比例为5.88%,杂株系亲本不育系,超出国家标准1.88%。 目前,区执法大队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将依法立案查处,并敦促经销商赔付农户损失,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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