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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药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利益,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近期对部分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2010年7月6-8日,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副队长冉景海带领执法人员,到涪陵、忠县和长寿等区县,对重庆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东方农药有限公司、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合蚊香制品有限公司等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各农药生产企业的检查从五个方面展开:一是核对了农药登记许可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农药;二是对成品库房内的待销农药进行了清理登记,检查农药的包装标识、使用范围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规定;三是对生产的部分农药进行了抽样,检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四是对农药企业进一步宣传了法律法规和政策;五是听取农药生产企业对农业执法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各农药生产企业对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的执法监管工作十分配合,承诺要严格遵守《农药管理条例》,规范管理,依法生产,决不参与制假、售假,主动检举农药生产的“害群之马”,共同维护农药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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