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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严处违规检疫人员

作者:白成友 来源:璧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时间:2010-05-14

浏览 总共:279 今年:279 本季度:141 本月:27 本周:16 今天:3

    2010年4月29—5月12日,璧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全县的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督查。

    检查人员检查了璧城、大路、正兴、大兴、青杠、七塘、丁家、河边等街道、镇乡的动物检疫申报点、农贸市场、生猪定点屠场等的动物检疫申报、市场监督、驻场检疫等方面的工作。

    经检查我县动物产地检疫及检疫申报工作比较规范,绝大多数乡镇的检疫人员对农贸市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日常监督工作执行较好,驻场检疫人员严把生猪入场检疫、待宰巡查和宰后检疫关。

    但是仍个别检疫人员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璧城兽医站柯昌联、正兴兽医站彭昌俊二位检疫人员不严格对农贸市场的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在其负责的农贸市场出现了经营者不能出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现象(其原因是动物产品经营者不重视、不保管好该证明)。大路兽医站检疫人员王国才在5月10日违规让一车从简阳运往我县的生猪进入了屠场,没有《重庆市动物调运备案单》,且《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没有市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站的签章,该车生猪没有通过定道口便进入我市境内。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违规检疫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一是当即对检疫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按《璧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对每人进行了200—600元的经济处理;三是按《璧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对所在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扣分处理。四是对三名检疫人员在县畜牧体系内进行通报,以对全县的畜牧体系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我县将继续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内部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巡查制度,严把生猪入场检疫、待宰巡查和宰后检疫关,严格执行市101号公告及市有关文件要求,严防外疫传入,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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