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通过严把九道关确保了国庆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一、入场关。一是严把活禽及动物产品进入农贸市场、超市的检疫关,未经检疫的活禽及动物产品不得进入;二是严格按要求对入屠场的生猪进行检疫,未经检疫的不能入场,证物不符、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经处罚后才能入场。
二、产地检疫关。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到场、到点实施产地检疫,严禁不合格动物流动。
三、运输环节关。国庆期间我县分别在璧城福里树、大路高速路口、河边浸口、青杠高速路口、丁家高速路口、马坊等六个路口设立临时动物检疫检查点,加强对运输环节检查。严厉打击经营、运输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行为和逃检行为等,严禁外疫传入和本县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出。
国庆期间,我县出动执法检查组32批次,执法人员170余人次,检查车辆300多辆,处理证物不符和无检疫证明的逃检案件15件,加倍收取检疫费8000多元,处理违法人员21人。
四、消毒关。一是严格每日的市场消毒。二是严格监督屠场业主对屠场的清洗消毒。
五、屠场检疫关。一是严格入场的验证查物。二是严格2小时的巡查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以销定宰和24小时快进快宰制度,要求所有屠宰场的生猪当日必须宰完。否则,一经发现,将对当班检疫人员按监管不力进行扣分和经济处理。
六、集体用肉环节关。我县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馆、学校食堂、冻库等动物产品的检查。一是与县卫生监督所联合进行检查。二是分管理局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副所长组成检查组对以上用肉单位进行检查,确保集体用肉环节动物产品安全。
七、无害化处理关。在各个环节检疫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按《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在生猪定点屠场检疫出的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监督业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免疫关。国庆期间正值秋防时期,我县要求各畜牧兽医站国庆期间坚持“两手抓”,合理安排好人员,一手抓检疫执法监督,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一手抓好秋防工作,做到防疫检疫两不误。
九、督查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督查组,分管局长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分别带队对国庆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一是对乡镇的秋防工作进行抽查。二是对其他日常工作:如产地检疫、屠场检疫、节日值班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国庆期间设立的六个临时的动物检疫检查点的情况进行巡查。四是对市场、超市、餐馆、冻库等动物产品的检查。






